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实施办法》(兰工院党委[2018]45号)精神,按照有利于加强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请符合基层党委设置条件的党总支,于2018年6月25日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后,将《关于成立中共兰州工业学院XXXX学院委员会的请示》报学校党委审批。
附:关于成立中共兰州工业学院XXXX学院委员会的请示(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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