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6年3月,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并发放至各基层党组织使用。近期,组织部对各基层党组织2016年度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基层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比较规范、完整。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比较集中、共性的问题有:会议名称与会议议题混淆;“三会一课”召开次数不符合规定;个别单位的会议记录本混用;部分会议记录缺少决议的内容。
为使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落实有记载、督查有依据,现对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如下:
1.规范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素。在会议记录时,按照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规定的会议记录样式,逐项填写,不得随意减少记录要素。
2.规范会议名称和议题。会议名称有支委会、支委扩大会和党员大会;会议议题可根据会议的实际内容确定,如研究党员发展计划、讨论党员发展事宜、学习×××会议精神、民主评议党员等,要特别注意以会议议题替代会议名称的现象。
3.规范“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要有详实记录。“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根据需要召开,每3个月至少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党课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领导干部采取联系党支部的办法,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
4.做到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专用。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仅限记录基层党组织有关会议,不能与行政工作会议记录本混用;党支部委员会议不能记录在党总支会议记录本中;党支部党员大会应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中;党小组会议要有专门记录本,不能记录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中。
5.完整准确记录会议内容。要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讨论研究问题的会议,应当形成决议,并记录决议内容。如讨论党员发展的会议,要逐个讨论,并记录投票的结果和决议的内容。
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指导,要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加强相关培训,要定期对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会议记录本进行抽查,通过不断规范会议记录,进一步显现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