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教育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要求,对发展对象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经研究,决定于5月上旬开始举办2017年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为做好培训准备工作,现请将2017年上半年拟发展对象报党委组织部,并提前做好培训准备工作。
一、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本学期毕业班不可发展党员。
二、填报发展对象登记表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2017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人数计划分配表》(附件1),确定本单位2017年发展对象名单(教工发展对象名额不限),填写《2017年上半年学生发展对象登记表》、《2017年上半年教工发展对象登记表》(附件2、3),于5月4日前将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1),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发送至40364851@qq.com。
三、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组织部将根据名单,于5月上旬开始安排参加2017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培训方式另行通知),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得在本次发展。
附:相关附件.rar
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