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中共甘肃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申报2026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和做好2024年和2025年延期党建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持续深化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党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26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设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具体选题可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重点项目研究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学校各级各类党务工作人员(含统战、群团工作人员),从事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工作人员。
2.申报条件。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组织员;高校马院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以申报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学深悟透“十四个坚持”内涵要义,宣传阐释这一思想的原理性成果、原创性贡献。紧扣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针对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切实破解党建工作难点堵点,注重探究规律,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动高校党建工作跃升。
2.课题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总数不超过6人,职称、岗位形成合理梯度;课题负责人近2年内已主持过甘肃省教育领域党建课题或主持的课题未能按期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国家、部委、市厅级立项资助课题(含子课题)、已公开发表/出版完整研究成果的,不得重复申报;严禁将既往研究内容直接包装申报。
4.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无知识产权纠纷。存在伪造材料、数据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党建课题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成果要求
重点课题至少需完成A类成果1项;一般课题至少需完成B类成果1项;项目研究成果须遵守学术规范,查重率不得高于20%,并附中国知网AIGC工智能检测报告和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研究报告均须有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按照学术论文规范书写。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等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2026年度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1.A类成果:
(1)专著。公开出版课题相关专著。
(2)研究报告和论文。形成1篇1万字以上高质量研究报告1篇,同时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本研究主题相关的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1篇。
(3)报刊类文章。1篇1500字以上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甘肃日报》《党的建设》等同级别报刊(理论版)上发表。
(4)决策采纳。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研究报告或正式发布的政策文件采纳。
2.B类成果:
(1)研究报告。形成1篇1万字以上高质量研究报告1篇,或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本研究主题相关的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1篇。
(2)决策采纳。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研究报告或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采纳。
(3)媒体宣传。研究形成的相关党建工作案例在“学习强国”甘肃学习平台、“新甘肃”“视听甘肃”等省级网络平台发布或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五、申报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申报人)将《2026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PDF扫描版;《匿名申报书》(附件3)word版;《2026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word版,于2026年9月18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4137830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党委将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申报党的建设研究课题。
联系人:汪 琰
联系电话:0931-2861974;18093176604
党委组织部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