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引导学员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品质纯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满十八周岁,递交申请后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二、重点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培训方法
培训要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党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举行开班仪式,集中授课、分组讨论、自学、音像教学、社会实践、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考试、上报成绩和结业典礼,不得随意减少培训环节和程序。
集中授课以学校党校举办的专题辅导和分党校的讲座、音像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自学由学员自行安排,主要是对党课培训教材进行研读、对党课培训内容加深理解;社会实践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为主。
培训班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
四、培训时间
从2026年10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
五、授课安排
各分党校独立组织的讲座由各分党校负责联系教室和确定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原则要求在指定范围内选聘。学校党校组织的专题辅导,由学校党校办公室负责聘请教师和联系教室。
六、结业考试及证书发放
培训班结束后,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初步定于2026年11月10日下午14:00-16:00考试(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学员试卷的发放、收缴和批阅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凡违反学员守则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入党资格。
经考试、考勤合格者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并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审核盖章,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依据。
七、培训要求
(一)各分党校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提出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环节:
1.开班典礼(1学时)
2.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8学时,含学校党校授课1次,2课时,详见附件3)
3.分组讨论(1次,2学时,应确定主题并做好记录)
4.音像教学(2次,4学时)
5.实践活动(1次,4学时)
6.撰写学习心得(1篇,2学时)
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由各分党校集中收齐后分送各学员所在党支部存档。
7.结业考试(2学时)
8.结业典礼(1学时)
请各分党校于10月15日前将培训计划(附件1)和培训学员名单(附件2)报党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1室)。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党校管理办法》做好集中授课的组织和学员培训的各项工作。学校党校办公室在培训期间会根据各分党校的培训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三)为了保证培训班的培训质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学员准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资料,并认真自学、研读。
(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4)、结业学员名单(附件5)和兰州工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附件6),于11月15日前报送党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1室),由学校党校办公室核发兰州工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
联系人:汪 琰
联系电话:0931-2861974 18093176604
附件:1.党校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表(样表)
2.党校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样表)
3.党校第三十期集中授课课程安排表
4.党校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样表)
5.党校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样表)
6.兰州工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样表)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党校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