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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转正工作的通知

编辑:更新于:2018年05月14日 23:27阅读:


兰工院组[2018]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现就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转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工作

重点做好从优秀大学生和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

1.发展对象的政审与培训。5月10日至527日,开始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兰州工业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登记表》。

2.预审。5月30日前将《xxx党总支(支部)2018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1)、发展对象档案和《关于对xxx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报党委组织部预审(同时报送电子版)。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将《对xxx同志的预审意见》书面通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基层党组织讨论审核。6月5日前,支部委员会将组织部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提交党总支(直属支部交组织部)审议。审核通过后,将《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4.学校党委审批。6月上旬,党委组织部汇总全校发展对象情况,报请学校党委研究审批,并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后,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各支部新发展的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二、党员转正工作

1.确定报送转正对象。6月1日前,对预备期已满且符合按期转正条件的党员,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按照有关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xxx党总支(支部)2018年上半年拟转正对象汇总表》(附件4)、《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同时报送电子版)。

2.学校党委审批。6月上旬,党委组织部汇总全校拟转正对象情况,报请学校党委研究审批,并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统计总结

1.填写统计表。6月5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次发展、转正后《xxxx党总支(支部)2018年上半年学生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xxxx党总支(支部)2018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附件3)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2.工作总结。6月10日前,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次发展、转正党员情况形成书面报送党委组织部。内容包括本单位党员基本情况、支部设置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和考察对象情况、基本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

四、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计划发展党员,不得随意缩减或突破学校下达的限额。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各党总支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日程安排,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全校党员发展、转正工作顺利进行。

    3.发展、转正党员工作结束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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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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