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文件制度> 正文

【校内文件】兰州工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更新于:2016年04月18日 11:54阅读:
  4.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和谈心,从政治上、思想上帮助他们进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联系人每个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直接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等),考察的内容主要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及其他表现等情况,特别要动态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上述这些方面的变化和进步。考察后,联系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考察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7799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6201000200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