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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文件】兰州工业学院处科级干部请销假制度

编辑:更新于:2016年04月18日 11:45阅读:
  (二)副处级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含3天)的,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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