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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文件】兰州工业学院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编辑:更新于:2016年04月18日 11:54阅读:
  第十三条 党总支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总支会议决议,并按分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主动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党总支的集体领导和监督,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如对党总支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可保留自己不同意见或向党总支会议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前,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会议相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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